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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吊销后对外人的影响

2022-05-10 16: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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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0 回复

专业分析: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被处以吊销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其理事长或者董事长、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自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长或者董事长、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自刑罚执行期满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中外合作办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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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司被吊销后法人受到影响: (1)工商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税务方面会限制终身,税务不仅仅限制法人和负责人,还包括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其名下其他公司不能正常报税,不能参与国有企业招投标。 (3)企业法人不能上社保,不能贷款和移民。 (4)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和高铁,其子女不能出国留学。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公章不可以继续使用。2.因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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