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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保局怎么发生效生育津贴

2022-06-23 16: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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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23 回复

专业分析:

产假期间领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生育保险金的方式是通过单位经办人员,向劳动局提出申请,要把出生证明,住院诊断证明,生育服务证等等必要的材料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中心办理。n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n二、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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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社保局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生育津贴的发放问题,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对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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