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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一般情况下,新股东多长时间可以行使股东权益?

2020-03-04 22: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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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3-05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与生效同时发生。也就是说,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缔结合同时,合同就生效了。但是,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定生效条件的,必须待生效条件成就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要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生效的,主要限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公司中的国有股权转让,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合营各方的同意。“合营各方同意”就是该种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现有法律并无股权转让合同必须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的规定,因此,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是对已经发生的股权转让事实的确认,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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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司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收购股东股份。但有下列情形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连续五年盈利,符合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发生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在的。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只要真实实缴的,不存在所谓二次实缴的说法。看股转协议安排。但协议安排并不能对抗公司债权人的追索,在未实缴的情况下转让股权,仍可能被债权人追索。除此之外,无更多的风险。如原来没有实缴的,应按照约定或是章程规定时间缴纳,否则未及时出资,如造成公司损失,债权人的损失,应予赔偿。一般不用,现在注册公司都是认缴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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