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对一方不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另一方应依法向法院起诉。
针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条款如何,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我国协议离婚分割财产的方式主要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分割。法律对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夫妻各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已去民政局办理完毕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也已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也同样适用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