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有多方面的意义,重要的是必须保证程序终结的公正性、透明度与可救济性。
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是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破产清算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破产财产分配; 4、清算终结,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 5、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