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如何办理涉外离婚诉讼案件中的委托代理人的权利,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方式如下: 一、双方达成合意的: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双方未达成合意的: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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