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4、机动车事故。上诉四点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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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据此,职工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上下班途中 关于上下班途中认定,之前主要依据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 但是实践中何为合理时间及路途难以把握导致产生较大争议,为此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 “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应当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法律文书为依据。
在交通事故中说谎的,属于作伪证,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会被依法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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