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表现形式暨识别要点:1、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2、以中奖为名,要求“中奖者”事先支付所谓的“个人所得税”等。3、声明签订合同主体与盖章内容显示主体不一致。4、印章内容显示不合法。5、要求提前支付验资费、保险费等各类名目费用。6、以不答应就报警、发送《法院诉讼告知函》等方式施加压力,逼迫支付钱款。7、网络刷单,以完成一定任务(继续刷单支付款项)才能返还书单款为由,要求继续支付款项。8、冒充公安等机关和办案人员的身份,以“让提供身份信息给她们录口供,说还要冻结所有银行卡”等话素,一步步诱导以获取银行账户号、密码等资金存储信息。9、以提供工作岗位为名,要求应聘者缴纳所谓的保证金、服装费、培训费等各类名目的费用。10、假借合法主体资质,签订合同,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或者,直接虚构主体资格(虚构公司名称等),签订合同。11、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知自己无合同约定的投资/运营实/体项目,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而骗取对方钱财。对方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的规定,有刑事追诉的风险,你有权利同时也有义务到举报至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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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网络诈骗表现形式是:以虚假贷款为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以下几种主要表现形式: 1、银行理财产品漏洞被利用 大量工行、招行和农行等用户纷纷在网上反馈收到短信提示,称自己的银行卡在网上购买了某款理财产品被扣除了大笔资金,并告知“如果不是您本人操作,请与我们联系。”当网友去atm机查询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余额竟然真的少了短信中告知的相同金额。 2、虚假借款诈骗 借款人通过信息贩卖者获取有效身份信息,并以他人的身份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借款或消费。在一些平台,不乏员工与借款者内外勾结,过度包装借款人信息,使得原本无法借款的人也借到款项,变相侵吞公司资产。 3、境外诈骗网站“钓大鱼” 在众多投资理财诈骗网站中,有很多网站均号称是境外大型国际集团投资,利用政策法规漏洞进行诈骗。 4、P2P平台频现虚假投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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