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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补偿款分配的基本原则

2022-10-10 16: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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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0 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其实是分两个层次。第一,征地方补偿村集体;第二,村民自治组织协商补偿款分配方案。对于户口已经迁出的(比如出嫁女、大学生等),或者人不在本村而户口在本村的,是否分发补偿款,是由村集体组织成员集体协商决定的,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各地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出现过各种各样的分配方案,一般是以户口为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对户口迁出的、户口未动而人不在本村的、甚至是个别未出生或已死亡的等各种具体情况,制定出不同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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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基本原则是: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大多数村民的真正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关法律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而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平等原则。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对当前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合理的予以解决:关于离婚或丧偶妇女的问题。妇女离婚或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户籍仍在当地,且原居住地村保留其原有地权的,应与本村村民等额分配土地收益;若不在原居住地生活、其新居住地地权尚未落实的,原居住地所在村(组)应保留其地权,并与村民等额分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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