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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夫妻感情不合现在我个人提出离婚,但女方家庭住址我男方不知道,请问我该怎么诉讼离婚,谢谢!

2018-11-02 00: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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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8-11-02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对于另一方债权人没有索要欠款的权利。 以上就是对离婚债务怎么分,如何处理的简单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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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你好!由于夫妻感情不合现在我个人提出离婚,但女方家庭住址我男方不知道,请问我该怎么诉讼离婚,谢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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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了离婚。孩子归谁抚养,首先就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时,再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会判归抚养条件好的一方抚养; 如果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都差不多,法院会参考小孩的意愿来作出判决。俩孩子的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三)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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