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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释义中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2022-04-03 05: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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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03 回复

专业分析:

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单方面变更员工是可以提出解除的,因用人单位过失造成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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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解除合同的条件如下: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如下: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解除合同的条件如下: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定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如下: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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