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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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加女方的名字,离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即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都同意竞价取得,则房子最后可以由出价高者获得。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名字的离婚时分割如下:有协议的从协议内容进行分割;没有协议或者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男女双方还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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