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市公司母公司的控股权转让相关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期限规定 (一)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一些期限限制 (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上市公司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因此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特殊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第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