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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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明担保人的身份信息,方便在债务逾期的时候进行追索 2、明确写明“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等字样,并写明保证期间,一般建议为2年 3、写明担保范围,除了本金、利息外,因追索债权支出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担保人也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借条上的担保人责任在未约定担保责任的情况下为担保。约定为连带担保责任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时,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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