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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范围,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下列纠纷不能通过经济仲裁程序解决,就下列纠纷约定仲裁的,仲裁协议无效: 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属于人身关系纠纷);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属于纵向关系纠纷); 劳动争议的仲裁(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适用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程序)。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不适用仲裁: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属于人身关系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属于纵向关系纠纷);劳动争议的仲裁(适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适用专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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