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收养上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2022-04-02 05:20:17
推荐答案

台湾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02 回复

专业分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展开更多

针对收养上户口需要哪些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集体户口迁移的手续如下: 一、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 二、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 三、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迁入; 四、迁入地公安局派出所户籍户政科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为你签发《准迁证》; 五、持《准迁证》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六、持迁移证、身份证去需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合适并提出意见,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地级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3、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材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4、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5、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或《准迁证》,当场签发的《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6、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