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由致害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按致害人是否有责任来划分(注意不是按责任大小来划分)。 有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无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针对交通事故不承担直接赔偿责任的内容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赔偿具有连带责任的条件为: 1、挂靠形式从事经营运输活动的机动车,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2、肇事车辆的车主与使用者不是一个人,且车主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赔偿内容有:死亡赔偿,根据人均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交通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宿费用;医疗费用,根据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固定残疾日前一天;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