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股权转让价格包干是否应在所述应用条款中约定

2022-03-12 09:39:47
推荐答案

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2 回复

专业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中推荐了三种关于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其中第一种“固定价格”合同中即有关于风险范围的约定与调整规定。如双方约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则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因此如果业主招标时明确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但未明确风险包干范围,则中标后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该固定价款包含的价格风险范围(行业惯例为10%)以及超出此范围的处理方法。

展开更多

针对股权转让价格包干是否应在所述应用条款中约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孙景亮律师

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方法: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按照自治原则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根据公司工商登记时的出资额确定股权价格;净资产值的适当溢价确定股权价格;资产评估后确定的资产价格确定股权价格;由证券本身决定。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按下列方法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 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