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 一、申请 二、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及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三、审理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准备。(1)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2)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3)调查取证,收集证据。(4)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参加复议活动。(5)确定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 四、决定 (1)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决定撤消、变更或者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3)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4)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撤消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5)决定赔偿。(6)决定返还财产或者解除对财产的强制措施。
针对审理法院行政复议的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申请。申请人应该在知道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的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的书面或者口头申请;2、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通常会在5天内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受理申请;3、审理;4、决定。行政复议机关会从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60天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 一、复议申请人自应当知道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受理 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行政复议 四、执行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2、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