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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机关必须开具户籍证明吗

2023-07-16 21: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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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16 回复

专业分析:

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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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不需要的。不一定非要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章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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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不是必须在结婚登记机构。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所以如果结婚登记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的,法律会允许离婚手续要去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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