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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不承认怎么办

2022-03-08 21: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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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8 回复

专业分析:

入户盗窃人,不承认盗窃事实,仍然是有罪。公安机关会调查其他证据来证明这一犯罪事实的存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第五十六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第五十七条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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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入室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且入室盗窃判盗窃罪没有数额的要求。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的盗窃他人财物需要达到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盗窃罪。但是入室盗窃作为一种比普通盗窃社会危害性更大的行为,没有数额的要求,只要入室盗窃并盗窃到财物,无论财物的价值高低,均构成盗窃罪既遂。需要注意的是,构成入室盗窃,需要是为了盗窃财物而进入他人住处,如果是进入他人住处以后才产生了盗窃财物的想法,那么不构成入室盗窃。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法律上的入室盗窃对于入室的定义是指享有住宅安宁权的场所,即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在司法实践的认定中,入室的范围一般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因此只要是享有住宅安宁权的场所,那么其盗窃都属于入室盗窃,应该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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