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及自诉刑事诉讼中,法院依法送达给原、被告双方的传票,是法院通知提起诉讼的原告当事人和应诉的被告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到人民法院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法律文书。它是依法制作的,对原、被告当事人具有强制力。该传票一经送达,就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规定,这种法律后果表现在,如果提起诉讼的原告,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不到庭参加诉讼的,原告所提诉讼,按撤诉处理,也就是说,原告所提之诉讼将归于无效;如果被告收到传票后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法院对被告不到庭的诉讼,将照常审理,并就原告所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作出可能对被告不利的判决。 您如果介意距离太远你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代理您进行出庭这样也有利于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当然你未到的情况下法庭可以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作出合理的判决并非在你不到庭的情况下法庭作为无法进行
针对法院传票如果收到后不去可以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收到真的传票不去会有两种后果: 一、拘传: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 二、缺席判决:缺席情况下,相当于主动放弃答辩权利,对于于己方不利的判决结果,不能有效阻止。
如果是原告不到庭法院会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不到庭法院不会因为被告不到而不开庭,而是会缺席审判,这样就相当于被告放弃了自己的答辩、质证、举证权利,所以在这里还是建议大家如果你是被告,即便是不委托律师出庭也要自己去开庭,可以去详细了解一下案情发表一些抗辩理由,并且看看原告提交的证据是不是真实的、合法的、与案件有关联性的,并且提交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争取把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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