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人应当就工程价款为依据缴纳营业税的情况

2023-09-02 17:42:21
推荐答案

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9-02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也就是说,存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单位应以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方价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分包人应该就其完成的分包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同时,按照规定,总承包人属于法定的代扣代缴纳税义务人,在与分包方办理已完工程价款结算时,还应以与分包方结算的工程价款为依据计算并代扣代缴其营业税。总承包人代扣代缴分包人营业税后,应按规定对分包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分包人以此作为其完税凭证。

展开更多

针对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人应当就工程价款为依据缴纳营业税的情况,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我国已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已被废止,工程分包不需要再缴纳营业税;分包人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分包人向总包开具建筑业增值专用发票,总包可以抵扣进项税。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应当缴纳个税的情况: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