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扣减工资有哪些?扣减的正当理由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 二、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