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交社会保险的行政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企业不交社会保险的法律责任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单位不买社保的后果为: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员工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谋求所有者或股东权益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任何企业都无法长期单独地负担因承担社会责任而增加的成本。企业在创造价值的同时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但不能过分地强调这种社会责任,否则会导致企业价值减少,社会资金运用不当。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