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入的,送交代收入签收。 受传唤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针对法院传票应载明被传唤人的什么内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可以。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在耕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取土等。在耕地上建房等属于非法占用耕地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
一、案件受理流程 1、报案人需先到案发地所属派出所、刑警队或相关部门报案并填写报警登记手续,之后其持《报警三联单》或《接警登记表》到市局网警支队。 2、报案人到市局网警支队递交报警书面材料,由接案民警做好报案的询问笔录,询问报案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情。 二、报案所需书面材料:1、报案人的书面报案材料、身份证、相关的单据的复印件(如汇款单据、转帐单据及其他证据等);(注:要求报案人签名盖手印)2、报案人到受理案件部门报案时填写的《报警登记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