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离婚前,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并不必然属于重婚行为,不必然构成重婚罪。2、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3、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只是生有孩子的,不构成重婚。也是说,有没有孩子不是重婚罪的充分证据。重婚罪的充分证据是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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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迁房不能够随意写名字,因为如果随意改写名字,可能就会导致以后的权益得到无法得到保障。回迁房一般来说是因为城市规划或者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后期政府给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 2、如果想要将回迁房写子女的名字,也是不可以的。一般来说要写户主的名字,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那么安置房的产权人就是谁。如果后期想要改成其他人的名字,需要通过过户或者变更的手续,要准备相关的材料才能够进行过户。 3、如果想要更名,必须要在取得房产证之后才可以,这时候进行过户或者赠予等等,与一般的房屋就没有任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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