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首先看证件是否齐全。 作为买方需要注意:1、审查卖方是否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这个可以通过到房管局查册解决,如果卖方有配偶,那么原则上要配偶一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2、审查房屋是否有被他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同样可以通过查册解决,查册上面会显示是否有其他权利人,如抵押权人,如果有,那么这样的房子不能买,或者让卖方处理完了再买;3、房子如果是干净的,那么就要注意交房时间,要约定明确的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4、明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条件,以及约定卖方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等等。 作为卖方需要注意:最主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期限、付款方式,并且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最后,对于买卖双方,上面所提到的均需要关注,可以明确对方的责任,也可以避免自己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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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以下条款:当事人姓名;基本情况;销售方式;价格确定方式;交付条件;标准承诺;公共交付承诺;产权所有权;差异处理方式;产权登记;纠纷解决方法;违约责任;其余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需要公证,双方自行决定即可,无强制性规定。商品房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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