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2、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针对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什么意思,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特别重大事故简称特大事故,在中国,特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如果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法定不起诉。或者是经过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两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