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情况应退还“彩礼”“彩礼”并非规范的法律用语,因此,被诉到法院的彩礼纠纷,都被划入到“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纠纷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应该退还或者返还上。按照长期来形成的习惯,彩礼一旦送出,双方不得反悔。如果女方反悔,彩礼必须无条件退还;如果男方反悔,则女方可予以拒绝。从表面上看,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所谓赠送是自愿的,所以在法律上是不能要求返还。但彩礼与一般的赠予行为不同,它实际上是以双方结婚作为附加条件的。根据这一现实情况,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一是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实际上并未结婚;二是双方虽然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即结婚前给对方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
针对结婚一年半离婚彩礼应该怎么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原则上是不需要返还彩礼的,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女方需要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一般情况下,彩礼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是不会返还的,但是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