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债没还,如果本金透支超过一万以上,经银行催收,仍不还款的,可能要受到刑事处分的。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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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欠款未还可能会坐牢。对于恶意透支一万元以上的,才会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恶意透支数额较小,则一般只会追究民事还款责任。如果能积极偿还欠款的,还可能会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如果确实没有能力偿还欠款的,还可以与银行协商分期还款或延期还款。
信用卡欠款未还不一定会坐牢。对于恶意透支一万元以上的,才会立案追诉,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恶意透支数额较小,则一般只会追究民事还款责任。并且对于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法律规定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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