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朋友,您好!1、对于您男友的婚前债务,无论你们是否去做公证,也无论做公证时债权人是否在场,这都只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因此,如果你们已经决定去做《婚前债务公证》那也没问题,债权人不在场也不影响公证效力,而且在你们婚后,债权人无权要求您来还款。对于您来说,唯一的影响在于,婚后男方取得的财产也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他用这笔钱去还债,势必造成你们共同财产数额的减少。2、既然去做公证,就应当在公证书中写明具体的欠款数额、债权人、归还时间等内容。3、每年写一次欠条应该是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为避免被认作婚后债务,建议在婚后男方被要求重写欠条时,注明该借款实际借出的时间、属于个人婚前债务并表明愿意按时还钱的态度。4、由于各公证处可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关于办公证所需证件建议直接咨询公证处。
针对婚前债务公证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需要先确定这笔债务是不是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所以自然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因此,一般情况下婚前债务只能找还钱一方还款。 2、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并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已经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那么,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这笔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