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一)永久担保人的风险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二)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三)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简称ILA。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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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人被起诉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如何进行答辩的抗辩。主要是可以考虑从担保是否是有效的、是否已经过担保责任承担的期限、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应该如何承担担保责任等方面来进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仍然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的范围之内承担保证责任。
1.银行贷款到期不还,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部门就会先催还款,如果不还就会起诉至法院。 2.法院接到判决后,根据银行提供的证据做出判决,内容为判决借款人限期还款,并偿还逾期利息。诉讼费由借款人负担。 3.限期未还后,银行会向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将借款人的身份信息拉入国内失信人员黑名单,让借款人将来无法身份证买机票,住宿,购物,冻结银行卡,孩子无法上私立学校等,并将名下房屋财产拍卖。 4.当然,在法院开庭期间,可以与银行协商,毕竟银行希望还款,不想坏账,协商分期延长还款时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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