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也就是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的,在集体土地上盖的房子,只能销售给集体成员的一种房产形式。这也不难理解,很多村中城,城中村越来越多,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今天,体制跟不上形势的今天,于是出现了小产权房,这样的产物。也算上是解决农村形式的城镇化进城的一个临时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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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房权买卖合同签约的注意事项:1、合同双方当事人;2、标的;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4、交房期限;5、权利担保;6、违约责任;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可以通过规定违约赔偿条款,降低买受人可能遭受的损失。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得不到保障的;但是可以通过规定违约赔偿条款,降低买受人可能遭受的损失。 小房权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合同双方当事人。 2、标的。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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