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有哪些人享有权利,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权分割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人有三类: 1、公房承租人。是指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取得公房租赁凭证的承租人。 2、共同居住人。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3、被认定为居住困难户托底保障的人。
公租房实施拆迁应对承租人予以补偿。租赁人可以要求房主返还押金,协助寻找相似门店继续营业,并索要在此期间停业损失费,或者自行寻找门面给予一次性停业补偿和门店装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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