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因此,对于有多次作案等情节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最长拘留期限为30日,而检察院是否批准逮捕的时间为7日,两者间加起来最长为37日,因此说刑事拘留的日子不能超过37天(实际是30天)。
针对刑事拘留期限多长时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刑事拘留是一种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不具有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为10—14日,最长为37日。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刑事拘留要满足以下条件: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