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效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同时,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2、关于婚姻的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审查,不能因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就不加追究。 3、对婚姻效力问题的处理应当单独制作出判决文书,与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判决文书是分别做出的。 4、对婚姻效力的诉讼,实行一审终审。
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进行审理,经查证,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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