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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离婚纠纷的因素有哪些

2022-04-18 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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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8 回复

专业分析:

(一)缺乏婚姻基础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此类离婚纠纷,主要是出于包办、买卖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以及草率结婚等原因而引发的。当事人缺乏应有的婚姻基础,如果婚后未建立起感情,很容易引起离婚纠纷。 (二)剥削阶级思想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因剥削阶级思想而引起的离婚纠纷,主要是指封建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所造成的离婚纠纷。受剥削阶级思想影响的可能是一方,也可能是当事人双方。在我国现阶段,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封建传统仍有一定的影响,男方有严重的夫权思想,打骂、虐待女方,限制或干涉女方参加社会活动,致使女方不堪忍受提出离婚的,还占有一定比例。 (三)一方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引起的离婚纠纷。因一方犯罪服刑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情况不一;有的是夫妻感情尚好,一方犯罪后,对方出于思想顾虑,要求划清界限,或者遇到实际困难而提出离婚;有的是夫妻原已长期不和睦,一方犯罪后对方即提出离婚;有的是由于一方累次犯罪,或犯强奸罪、重婚罪等,伤害了另一方的感情等等。 (四)一方患精神病或有生理缺陷而引起的离婚纠纷。 (五)其他缘由导致夫妻感情恶化而引起的离婚纠纷。此类离婚纠纷包括因家庭经济问题、子女问题、赡养老人问题而引发的,也包括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变异而引发的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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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探望权纠纷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以下几种: 1、错误认识:部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错误认为,既然法院把子女判归自己,子女就属于自己,与对方无关; 2、报复心理: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出于对对方的报复、刁难等心理,故意甚至强行阻止对方对子女的探视; 3、抚养费给付不到位:有的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因经济困难或是其他原因,一时给付不了或不愿给付抚养费; 4、不良教育:部分未成年子女在父母一方的不良教育下,对另一方产生错误认识,致使其在感情上不愿接受父母他方; 5、探望权滥用:部分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借频繁与子女见面之机干扰对方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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