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回涉及的情况很多,例如征收、无偿收回等等,这些是由土地性质、年限、国家政策等影响的,必须谨慎处理,不然容易引起土地纠纷。以无偿收回为例:1、非住宅用地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一年向政府提出续期申请,住宅用地既然"自动续期"就没有"申请批准"的问题。如果续期申请无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则政府必须批准续期,但批准后要再交一次土地出让金。2、如果非住宅用地期限届满前一年没有提出续期申请,则到期后政府无偿收回。3、如果非住宅用地申请续期因"公共利益"未获批准的,政府收回土地并给予补偿,如果有约在先不补偿的则无偿收回。即"无偿收回"的情况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非住宅用地,二,用地期限届满前一年未提出续期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且事先约定不补偿。而在同一合同文本的其他条款中,有表述很清楚的"土地转让期限未到,不得收回"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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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科学的测量组织 2、运用先进的测量技术 3、解决好地籍边界的权属问题 4、制定确切的检查验收标准 5、加强地籍测量工作人员的培训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是:1.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2.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3.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4.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5.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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