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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嘱公证应提供哪些材料

2022-09-17 09: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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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7 回复

专业分析: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2、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3、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4、单位人事部门开得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公证处有准备的格式,可以向公证处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请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盖章。 5、精神诊断证明。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精神诊断证明,证明遗嘱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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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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