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因此,犯罪事实、情节不清或认定错误的有权更正或者退回公安机关予以更正。至于法院是否采纳检察院的意见则要另谈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针对法院会采纳检察院的意见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检察院没有量刑的权利,量刑的权利属于人民法院;二、检察院可以就量刑向合议庭提出建议;三、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一般会尊重和考虑;四、但建议只是建议,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法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