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配备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施工总承包一级不少于12人; 施工总承包二级不少于10人; 施工总承包三级不少于8人; 专业承包一级(含不分等级)不少于6人; 专业承包二级不少于4人; 专业承包三级不少于2人; 特别提醒:专业承包企业中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附着脚手架资质的企业;专业承包一级不少于12人 专业承包二级不少于10人 专业承包三级不少于8人 劳务资质企业中取得脚手架、模板、水暖电任一资质的企业必须配备不少于10名的特种人员;其余分包企业不少于2名。 专职安全员人数配备(C证) 总承包一级不少于4人; 总承包二级和二级以下不少于3人; 专业承包一级不少于3人; 专业承包二级和二级以下不少于2人; 劳务资质不少于2人; 以下人员必须持A证;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注意:(法人和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以下人员必须持B证; 人员数量及等级,须与主项资质要求的建造师或建造员一致 这些人就须持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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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需要延期的,在期满前3个月办理延续,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到期后,不再审查,延期3年。企业变更后10日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企业破产应交回注销。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立即报告,媒体声明,申请补办。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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