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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证但有孩子怎么判离婚

2022-08-30 11: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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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30 回复

专业分析:

是事实婚姻的话,那么应该怎么办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法院起诉。如果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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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前 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二)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后 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其次,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定原则是: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会判决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子女。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等。 3、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未成年子女满八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应该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未办理结婚证的夫妻离婚的案件,根据其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时间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则按照解除同居关系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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