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钱不还被起诉怎么办的做法经人民法院调查债务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如有恶意转移,可向人民法院,债务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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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租住人员”及其子女入学,分两类情况:一是“有户无房”,即有长沙户口,但无房产(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长沙城区(户籍一直属于长沙或新迁入长沙),其父母在长沙就业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由所辖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是“无户无房”,即暂不属于长沙户籍,又无房产(租房居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务工且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市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材料,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由所辖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2020年11月份,湖南省医保局依托新平台建设和医保电子凭证等线上应用,目前已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功能应用,实现了长株潭和省直医保参保对象的个人账户在大型连锁药店购药的三地互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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