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作为帮你介绍房产的中间人,直到你定下为止,其实,主要工作已经完成。很多人说,如果房子没有顺利过户,中介要承担责任。比如:房东后面不卖给他,或者客户不买。说这些话的人,完全是对法律不熟悉。业主现在同意把房子卖给你,收了你定金,后面不卖,肯定是业主赔钱,这关中介什么事呢?中介约束不了出售方,也约束不了购买方。中介只需要保证双方在签定买卖合同的时候,业主产权是清晰的就可以了。即使在双方过户中途,该房屋由于业主的债务纠纷被法院查封,致使无法完成过户,中介也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其实中介真正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碰到假业主骗钱逃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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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这是中介最重要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产中介在提供二手房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 1、房屋的权属情况; 2、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 3、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 4、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赔偿,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价1%支付报酬。
(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承租人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责任。中介公司作为雇主,不得以职员个人责任为由推脱,中介公司自然也不能声称已将该职员开除而推卸责任。 (2)因中介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承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或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对于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机构应当予以赔偿。 (3)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造成的损失 中介机构保证已事先核实为承租人提供的房屋资料,并满足承租人的特别要求,但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有欺诈内容,应由中介机构承担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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