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一次开庭被告未到庭,缺席开庭,这个事法律允许的;联系上被告,如果法庭认为确实在需要开一次庭,那么是可以安排第二次开庭的; 第二,如果原告开庭前没有提交证据,而是庭审过程中提交的证据,那么,被告看到证据后,可以提出一定的答辩期; 第三,证据原件上交法庭,这是没问题的做法,如果你需要原件,你可以申请拿回原件; 第四,申请保全,只要你提出申请,并且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法院应该给你做保全的;你上面说的,可能的情况是你这个案子的涉案金额不是很大,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做保全; 第五,就保全问题,你可以把材料给法院交过去或者EMS过去,法院不给你保全你让出书面的裁定; 第六,在没超过审限(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的情况下,可以安排第二次开庭; 第七,如果你收到传票,作为原告,你拒不到庭,那么法院可能按照撤诉给你处理;所以,你还是配合好法院吧。
针对第一次开庭被告不到庭可以再第二次开庭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原告在没有新证据、新理由的情况下,第一次判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六个月,可以第二次起诉。 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第一次开庭与第二次开庭间隔的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可以在一周左右,最长不超过整个的审理期限,具体情况可以在第一次开庭后进行说明。法律只规定了整个案子的审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的经过批准后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