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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谁承担

2023-02-08 11: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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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08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主张对方偿还债务(贷款)的,首先要判断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无论夫妻是否离婚,都直接找债务人主张偿还债务即可。 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就算是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也可以向夫妻的任何一方主张偿还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在离婚时就该债务约定一方偿还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找指定的一方偿还。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偿还的前提是该债务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或者债权人能够举证该债务的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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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夫妻的共同债务不论是否离婚,原则由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负债的钱财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未经另一方同意,或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则该笔负债在法院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关键是判断该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构成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否则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序号假定情形司法处理 类型一债务人的配偶同意承担该债务,如共债共签或事后追认体现了夫妻双方共同举债的合议,该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这是最为简单的情形。 类型二夫妻一方不知情或者不追认,如果债务未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里“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是指夫妻双方及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开支,包括正常的衣食住行消费、日用品购买、医疗保健、子女教育、老人赡养,以及正当的娱乐、文化消费等,其认定主要看债务金额是否和家庭日常消费以及经济状况相匹配,举债目的是否符合日常性和合理性。 类型三夫妻一方不知情或者不追认,如果债务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债务人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债务人能够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不能作狭义的理解,既包括夫妻双方直接共同参与经营,还包括夫妻一方授权另一方经营、出于夫妻共同意思决定的生产经营,同时还应考虑经营活动的性质以及夫妻双方在其中的地位作用,尤其是举债所获利益是否实际用于维持或者改善夫妻共同生活。 此外,还应考虑两种情况 分居期间的债务丧失了共同生活的基础,不存在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除非债权人能举证证明非举债一方从举债中获益。 离婚情况下的债务,实践中存在夫妻合意离婚以合意逃避债务的情况,债务人一方净身出户,将所有财产让与配偶,使得债权人的利益落空。此时不应仅依据夫妻双方之间的意思表示认定债务属性。若一方身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对债务性质按照前述原则进行辨析,依照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认定债务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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