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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三年后还可以再做么

2023-06-06 10: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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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6 回复

专业分析:

如现在开始做伤残鉴定,之前并不知道人身损害造成伤残,则从伤残鉴定成立开始计算,时效为一年; 伤做残鉴定没有时间期限,多年后都可以做, 但是最好不要超过人身损害赔偿的1年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超过的诉讼时效,你就无法获得赔偿. 三年前的侵害,现在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除非能够认定当初造成时伤害,当事人不知, 之后就医之后才知道,从知道之后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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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 次鉴定申请。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鉴定不服的话就能申请工伤二次鉴定,可以说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就是有人对之前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申请伤残鉴定后可以再做工伤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受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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