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针对涉及刑事赔偿的范围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车损险涉及到的赔偿有保险车辆由于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用;抢救过程中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所消耗的合理费用;雇佣拖车在拖运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保险车辆损失扩大的部分。
涉外刑事案件的范围包括: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2.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