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单位和职工一起去做鉴定,也可以职工本人和近亲属一起去做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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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工伤的认定还有工伤的鉴定在工伤发生之后一般都是用人单位帮助员工办理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办理的。员工自己也可以办理。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受伤人身份证; 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初诊病历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劳动者要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向地区劳的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出工伤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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